第一条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环节与方法。通过课程设计,应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熟悉设计过程,提高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
第二条 课程设计进行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制订出详尽的课程设计计划与任务书。任务书要经教研室讨论、系主任批准。对设计内容是否合适、份量多少、时间长短、考核鉴定的方法都要进行仔细的讨论研究。
2、指导教师对课程设计的主要部分应进行试作,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
第三条 设计过程中,老师要认真指导,严格要求,加强检查,督促每个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第四条 设计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每个学生的设计结果进行考核与鉴定,评出成绩。成绩分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等。若未完成设计任务或质量不合格,则设计成绩为不合格,且该门课程学期总成绩为不合格。